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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2018-12-2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盈峰
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
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盈峰环境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票类型为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有关情况如下:

       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盈峰环境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8 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4,030,552 股新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73,856,975 股,价格为 8.53 元/股。2017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093,131,877 股增加至 1,166,988,852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共向 9 名发行对象发行 73,856,975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其中何剑锋和佘常光的锁定期限为 36 个月,其余 7 名发行对象的锁定期限为 12
个月,上市流通日分别为 2021 年 1 月 3 日和 2019 年 1 月 3 日,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限(月)
  1       何剑锋                                  11,723,329         36


                                      1
  2      佘常光                                        7,033,997          36
  3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3,446,658          12
  4      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                          7,033,997          12
  5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68,464          12
  6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433,763          12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54,865          12
  8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58,499          12
  9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03,403         12
合计                                                  73,856,975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总股本为 1,166,988,852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74,776,3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1%。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诺对象                 主要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此次获配股份从本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投天琪
                                     次新增股份上市首     上述承诺仍在履行过程中,
期货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将
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
                                     让,并申请在这 12    于限售股份上市日(2019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
                                     个月内对该部分新     年 1 月 3 日)履行完毕上述
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增股份进行锁定。     股份限售承诺。


      三、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投天琪期货有限
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月3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55,099,64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2%。




                                        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7名,分别为广东恒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
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解除限
                                                                           本次解除
                                                              售股份占解
                                                 本次解除限                限售股份
序   发行对象   配售对象证券账      持股数量                  除限售后上
                                                 售 的数 量                占上市公
号   名称       户名称              (股)                    市公司无限
                                                 (股)                    司总股本
                                                              售条件股份
                                                                           的比例
                                                              的比例
     广东恒健
                广东恒健资本管
1    资本管理                       36,825,951   23,446,658        2.04%      2.01%
                理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中投天琪期货-
                浙商金汇信托股
     中投天琪
                份有限公司-浙
2    期货有限                        7,033,997    7,033,997        0.61%      0.60%
                金浦发-津杉-
     公司
                国泰定增 1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鹏华基金-建设
                银行-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保险
                                     2,930,832    2,930,832        0.26%      0.25%
                (集团)公司委托
                鹏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定增组合
     鹏华基金
3               鹏华基金-邮储
     管理有限
                银行-建信资本       2,930,832    2,930,832        0.26%      0.25%
     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平安
                银行-华润深国
                投信托-华润信       1,406,800    1,406,800        0.12%      0.12%
                托增盈单一资金
                信托
                汇安基金-兴业
     汇安基金   银行-平安信托
4    管理有限   -平安财富*创赢     10,433,763   10,433,763        0.91%      0.89%
     责任公司   汇鸿定增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北信瑞丰   北信瑞丰基金-
5                                    1,758,499    1,758,499        0.15%      0.15%
     基金管理   工商银行-湖南



                                         3
       有限公司   湘粮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
                  中融基金-平安
       中融基金   银行-中融国际
6      管理有限   信托-中融信托          703,403        703,403         0.06%       0.06%
       公司       -融耀定增 32 号
                  单一资金信托
                  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投乐定增
                                        3,493,552      3,493,552         0.30%       0.30%
       财通基金   12 号资产管理计
7      管理有限   划
       公司       财通基金-工商
                  银行-万和证券          961,313        961,313         0.08%       0.08%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8,478,942     55,099,649         4.80%       4.72%
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
特定股东在减持时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且受让方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受让的股
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
百分之五十。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上市公司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性质
                                                        量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
                        74,776,325        6.41%   -55,099,649         19,676,676     1.69%
份
1、国家持股                        0     0.00%                -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23,446,658      2.01%      -23,446,658                  0   0.00%

3、其他内资持股          51,329,667      4.40%      -31,652,991       19,676,676     1.6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31,652,991      2.71%      -31,652,991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19,676,676      1.69%                -       19,676,676     1.69%

4、外资持股                        0     0.00%                -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                  0   0.00%


                                            4
二、无限售条件股
                    1,092,212,527    93.59%   55,099,649     1,147,312,176    98.31%
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92,212,527    93.59%   55,099,649     1,147,312,176    98.31%
2、境内上市的外资
                                0     0.00%              -               0     0.00%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0     0.00%          -                   0     0.00%
股
4、其他                         0     0.00%              -               0     0.00%

三、股份总数        1,166,988,852   100.00%              0   1,166,988,852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结构表

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就盈峰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

     3、盈峰环境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广发证券对盈峰环境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
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泽明                  陈   鑫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