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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5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文件,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
提出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公司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独立董事:    张   宇               李瑞东               石水平

                                                     2020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