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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1-041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司拟以
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8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
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2,316,4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
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7.97 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 7.87 元/股, 成交总金
额为 18,313,002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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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1-041 号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1 年 4 月 27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0,490,205 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7,622,551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
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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