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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2023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3-020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3 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峰集团”)
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3 年拟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拆借资金,在前述额度内循环使用,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该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
经营需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盈峰集团的资金拆借余额为 0.00 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盈峰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本
次交易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3 年度临时拆借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马刚先生、苏斌先生、邝广
雄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上述交易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
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何
剑锋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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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4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何剑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408308358

    注册资本:445,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居民委员会怡兴路 8 号盈峰商务中
心二十四楼之六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股东:何剑锋先生持有盈峰集团 88.09%股权,海口绰智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 5.056%股权,海口绰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有盈峰集团 5.056%股权,佛山市盈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盈峰集团
1.798%股权。

    经营范围:对各类行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管
理、企业咨询服务;计算机信息服务、软件服务;影视制作、策划(凭有效许可
证经营);广告策划与制作;艺术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收藏品的鉴定、咨
询服务;文化艺术展览策划;孕婴童用品、服装服饰的销售;除以上项目外的国
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商业信息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环卫设备、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环境监
测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设备租赁;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回收利用、
运输、处理服务;承接:环境工程、水污染治理工程;通风机、风冷设备、水冷
设备、空调设备的研发、制造及销售;新型材料装备及制品的的研发、制造及销
售。(生产制造类项目由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盈峰集团资产总额5,556,077.48万元,
负债总额3,655,256.21万元,净资产581,593.3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47,098.42万元,净利润47,125.26万元(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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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关系说明:盈峰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11.31%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
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2.02%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直接持有
公司 2.00%股份,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盈峰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盈峰集团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3 年度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
日均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
利率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盈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
向甲方申请资金拆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2023 年度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日均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小写:100,000,000.00
元人民币)的中短期拆借资金。

    2、借款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

    3、乙方可以由乙方及乙方子公司,履行本协议,但须与甲方签订具体的资
金拆借合同。

    具体资金拆借合同须服从本协议,有任何与本协议不一致,应以本协议规定
的原则为准。

    4、借款利息结算方式。甲方按月向乙方及乙方子公司派送计息单,按月结
算资金利息。

    5、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状况对该等资金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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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计划进行一定的调整。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实际借款金额超出上
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须就超出部分在甲、乙双方分别履行审批程序。

    6、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协议生效条件和日期。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乙方有权机构(董
事会、股东大会)同意及审批后生效。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六、关联交易目的以及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
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本次资金拆借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拆借利率
按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算。

    公司与盈峰集团本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上述关联交易不涉及其它安排。

    八、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与盈峰集团及其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
交易总金额约为40,094.63万元。

    九、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3 年
度临时拆借资金的关联交易议案属于正常业务范围,拆借利率按不超过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上
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
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3
年度临时拆借资金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董事会议案提交至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并要求在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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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广
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业务范围,拆借利率按不超
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执行,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上述关联交
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通过《关于盈峰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 2023 年度临时拆借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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