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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0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

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经与公司了解,

公司以 2018 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 2019 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

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原则,

公平合理。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

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我们同意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三年为公司提供

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该所在受聘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

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因此,我们同意将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余春宏            武惠忠            石   悦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