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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2019-04-20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8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行业环境

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维护了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

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

是客观和真实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

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签字: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