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3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9 日(星期五)14: 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 区平阳路12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 1 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董文敏先生(代行董事长职责)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 603,474,8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3745%。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20,620,978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53.81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 82,853,8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56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8,603,5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2人,代表股份3,713,0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8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890,4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91%。 3.除董事刘家治先生、监事程明先生、王豫辉女士因工 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均出席 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除副总经理 2 李贵龙先生之外,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 议;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对以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换届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1.01 选举翟慧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0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18 股。 1.02 选举田永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1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27 股。 1.03 选举余孝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1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27 股。 1.04 选举张慧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0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18 股。 1.05 选举王春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0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18 股。 1.06 选举杨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0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18 股。 (二)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换届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01 选举余春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1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27 股。 2.02 选举丁宝山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4 同意股份数: 602,956,30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18 股。 2.03 选举石悦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0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18 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翟慧兵先生、田永东先生、余孝民 先生、张慧玲女士、王春雨先生、杨军先生、余春宏先生、 丁宝山先生、石悦女士组成。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 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监事会换届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3.01 选举谭晋隆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01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18 股。 3.02 选举赵斌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56,30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85,021 股。 5 3.03 选举董雪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602,934,704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 18,063,421 股。 上述当选的三位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 的职工监事卢军灵先生、赵淑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提案,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 决权总数。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883,4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14%;反对 51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67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20,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8556%;反对 51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6.14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华鹏 张雨晨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山西蓝焰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