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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53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8 日(星期三)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万狮京华大酒店(太原市小店
区平阳路12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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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
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翟慧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
603,503,7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2.3774%。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30,539,466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54.81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
72,964,2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4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8,632,4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2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2人,代表股份13,631,5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0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000,9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169%。
    3.除监事赵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之外,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余孝民先
生、董事会秘书杨军先生、独立董事丁宝山先生以视频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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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参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
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刘鹏、王静以视频通讯方式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对以下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关联股东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经济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此提案,其所持股份不计入有效表
决权总数,有效表决股数为 76,430,926 股。
       总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为:75,677,825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0147%;749,70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09%;3,4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14,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1060%;749,70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8538%;3,4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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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律师姓名:刘鹏     王静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山西蓝焰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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