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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01-25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蓝
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日常经营
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
司业务发展,降低经营成本,是合理的、必要的。定价依据
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
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余春宏          丁宝山           石   悦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