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500 万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煤气化股份有
限公司向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0 号),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0,885,507 股,发行
价格为 6.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31,7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90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801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净额已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全部存入公司专用账户。截止 2022
年 12 月末,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99,989 万元,其中,向山西
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重大资产置换的现金对
价 50,000 万元;支付压裂及钻机配套设备购置款 28,629 万元;
支付 33 口 L 型井及二次压裂改造工程款 21,360 万元。目前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 32,931 万元。
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
对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可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改变资金使用用途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2,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1)此次拟实施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短期通知存款类型,具
体如下:
预计年化
签约银行 账户性质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万元)
收益率
光大银行双塔西街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通知存款七天 32,500 1.90%
(2)上述产品有以下特点:一是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的保本型产品,既有活期存款的便利,又有通知存款的利息收
益,在符合深交所、券商等监管机构对产品类型监管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确保公司资金使用上存在较大灵活性;二是申请手续便
捷,不需要另行开设资金账户,可以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三是上
述“七天结息型”产品可每满 7 天按通知存款利率结息,本金及
利息自动转存为一笔新的智能通知存款,实现利滚利的较高收
益。
5.收益分配方式
在考虑资金实际使用且现金管理从董事会通过后实施的情
况下,预计存款利息收入较浮动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会有较大幅度
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
本公司所有。
6.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对象为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具有保本、风险低、本金安
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
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收益水平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上述预期收益是在预计资金均衡支付的前提下进行的
初步测算,由于资金支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实际收益可能
会与预测存在差异。
7.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将明确本次现金管理的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
财资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资金支付手续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
程。
(2)在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
资金安全。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资产
保全措施;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公司所投产品面
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3)公司财资管理部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日常监督与
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
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改变资金使用
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
正常进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金额最高不超过 32,500 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32,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
公司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招商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可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改变资金使
用用途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率,增
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除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外,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决策程序,审
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
管理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蓝焰控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