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及新 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有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调整与新增的关联 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各项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 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均进 行了回避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余春宏 丁宝山 石 悦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