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 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增加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 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为增加 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日常经营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 常经营性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助于提升 公司经营业绩,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余春宏 丁宝山 石 悦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