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 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 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此项议案,认为 公司以2022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并依据市 场公允价格定价,是正常的经营性活动,有利于公司业务发 展,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 们 同意 将本 次议 案 提交 公司 第七 届 董事 会第 十四 次 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 决。 余春宏 丁宝山 石 悦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