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蓝焰01”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23-03-16
股票简称:蓝焰控股 股票代码:000968
债券简称:20蓝焰01 债券代码:149098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 蓝焰 01”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公司作为“20蓝焰01”(债券代码:149098)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上调
票面利率27个基点,即“20蓝焰01”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3.65%。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
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
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1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年4月17日。
7、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
有的“20蓝焰01”。截至2023年3月15日,“20蓝焰01”的收盘价为100.02元/张。
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期: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
21日(仅限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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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20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票面年利率
为3.38%,在债券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
选择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27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即2023年4月17
日至2025年4月16日)的票面利率由3.38%上调至3.65%,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年固定不变,计息方式和付息方式保持不变。本次票面利率调整符合《募集说
明书》约定。
调整票面利率后,有效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付息日/ 每张派 每张本金 每张兑
利率 债券面值
类型 起息日 兑付日 息金额 兑付额 付金额
(%) (元)
(注) (元) (元) (元)
2022-04- 2023-04-
派息 3.38 100 3.38 0 3.38
17 17
2023-04- 2024-04-
派息 3.65 100 3.65 0 3.65
17 17
全部 2024-04- 2025-04-
3.65 100 3.65 100 103.65
兑付 17 17
注:如付息日或兑付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次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
回售申报。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1 日(仅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
一个回售单位,回售数量必须是 1 张及其整数倍。
4、回售登记办法: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
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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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
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
期内)。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6、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
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3 年 4 月 17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2 年 4 月 17 日至 2023 年 4 月 16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3.38%,每 10 张“20 蓝焰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3.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27.0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和 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3.80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
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鹏
电话:0351-2600968
传真:0351-2600968
2、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汝睿、王阳春
电话:010-59026649、010-59026639
传真:010-5902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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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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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蓝焰 01”回售实施办
法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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