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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春宏)2023-04-2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余春宏
    本人作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一年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董职责,关心公司经营
发展,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个人履职情况和 2023 年
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列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余春宏             8               2               6               0              4


    报告期内,本着审慎客观、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董事会
召开前,本人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提供的相关
资料进行仔细审阅,为参加会议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工作。
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从专业角度,提
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 年 1 月 24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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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2 年 4 月 21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的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担保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
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续聘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认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和 2022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
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3.2022 年 7 月 29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调整及新增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8 月 16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的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2022 年
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晋煤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关联方以
物抵债暨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对关
联方以物抵债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5.2022 年 9 月 19 日,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的 关于增加 2022 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1 月 7 日,对公司董事长辞职的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 关
于提名刘联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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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
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共主持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续聘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根
据年审计划,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
的审计情况,关注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按照审计进度,对
财务报告发表初次审阅意见及再次审阅意见,保证公司财务
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 1 次提名
委员会会议,对提名刘联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的议案以及董监高 2022 年度薪酬方
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认真履行战略委员会
委员职责。
    (四)其他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文件做到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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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确、及时、完整;在平时的工作中,通过电话、邮件和参
加董事会的机会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及相关人员交
流与沟通,基本掌握了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项
目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信息,对有效监督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同时积极关注市场动态,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
展信息及市场与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2 年度,本人未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
未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否定意见。
    二、2023 年工作计划
    在过去的一年里,公司各方面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
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2023 年,我将继续
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
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财务、会计专业知识
和实践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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