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
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
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
营 性 资 金 往 来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相 应 的 审 批 和 披
露 程 序,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是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未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没有为非法人单位、
个人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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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统筹兼顾了公司的资金需
求、可持续发展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分配方案合理,符合
公司实际发展情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公司现阶段的内部控制
体系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
经营过程中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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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五 、关于《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
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有关资料,我们认为晋煤集团财务公司为公
司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平台;根据对晋煤财务公司风险
管理的了解和评价,公司认为财务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银
保监会相关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
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
联存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2.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晋煤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
金融服务的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
求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不
存在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已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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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
七、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赋予的职责,我们对公司《关于确
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符合《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规定,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经营实
际,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地区整体薪酬水平和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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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
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
余春宏 丁宝山 石悦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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