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签署《补充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广大中 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 沈保根 王瑞华 史翠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