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于明确配股比例和数量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之明确配股 比例和数量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明确配股方案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审议上述事项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配股比例和数量的确定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四、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确定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配股比 例和数量。 独立董事: 沈保根 史翠君 王彦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