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20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0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一)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 11 名。公司董事董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缺席,授权公司董
事许磊先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耀
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与中电智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电智云”)签订了《资产购买框架协议》,公司拟以人民币 4 亿元
的价格(暂定)受让中电智云持有的中通科云数据科技(连云港)有
限公司和中通科云置业(连云港)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基于公司
实际状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
购科云数据、科云置业 100%股权的议案》,并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
与中电智云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
根据《资产购买框架协议》的约定,公司已向交易对方中电智云
支付交易保证金 3,000 万元,因交易双方已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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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公司已终止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经公司与交易对方中电智云友好协
商,于 2018 年 11 月 17 日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
主要内容为:约定乙方应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归还甲方已支付
的 3,000 万元保证金。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并自甲方
董事会审批通过本协议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持续督促上述保证金归还事项,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许磊、董红对本议案投了弃权票,并发表意见如下:
要求交易对方立即还款!
表决结果:9 赞成,0 票反对,2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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