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2018-11-20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合
同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该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科云数据、科云置业 100%股权的议案》,
并与中电智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智云”)签订了《资产
购买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2018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科云数据、科
云置业 100%股权的议案》,并与中电智云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
同意终止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在上述期间,公司董事长李耀、财务
总监张一文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中电智云支付了 3,000 万元
的交易保证金,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维护公司利益、追回资金,我们同意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之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并要求董事长李耀、财务总
监张一文督促中电智云严格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在2018年12月31
日之前归还3,000万元保证金。同时,我们对董事长李耀、财务总监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张一文的上述违规行为进行谴责,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
二 O 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