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董事对《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的意见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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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对《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的《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作为
公司董事(或独立董事),对上述公告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发表意见如
下:
一、董事长李耀、董事张一文、韦振宇对《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
占用的进展公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董事孙鹏发表意见如下:
“今日,本人收到公司董秘办及董事会秘书发出《关于违规担保
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以及相关附件的电子邮件,上述邮件中包括
公告内容草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专项审计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核查及公司自查,
截至今日,核查出新的违规对外担保等事项。
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公告草案内容,并仔细核查了公司董秘办提
供的相关合同、收付款银行凭证等相关文件,公告草案对本次新增的
违规事项进行了较详细的说明。
公告草案内容与证明材料核对一致。”
三、董事许磊、董红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对违规担保事项进行
专项核查,根据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材料及核查人员访谈和询
证,除前期披露的违规事项外,通过核查发现仍有两笔违规向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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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3 日公司以邮件形
式向公司董监高发送《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告知
这两笔新发现的违规担保。关于《进展公告》中涉及的各项内容及数
据(包括新增的对外担保情况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前次已
披露事宜的最新进展),公司未向本人提供足以判断其真实性、完整
性和准确性的详实资料。对于上述情况和目前获悉的资料,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无法确保公告内容是否存在虚假或者误导性陈述、重大遗
漏。
本人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公司督促大股东进一步核
实《进展公告》中的内容并及时处理,解除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和共
同借款带来的风险。”
四、董事袁佳宁发表意见如下:
“及时通报,及时信披,建议可采取各种积极措施,保障公司资
金安全!”
五、独立董事陈国欣、赵亮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中审亚太核查,披露的新增担保情况属实。建议尽快采取
解决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完整和公司正常的运营。”
六、独立董事田迎春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大股东违规担保行为层出不穷,本人无法保证此类信息披
露的完整性。”
七、独立董事雷达发表意见如下:
“对独立董事委托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核查出的两笔违规担保
事项,在《公告》中已进行了披露,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上我均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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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
但目前第三方核查工作并未结束,有关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情况的完整结论仍有待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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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O 一九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