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9-03-27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9- 27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停牌 1 天,将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星期
四)开市时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3 月 28 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高升控股”变更为“ST 高升”,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
制由 10%变更为 5%,股票代码不变,仍为 000971。
一、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公司已分别
于 2019 年 1 月 26 日、3 月 14 日、3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了《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及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9-07 号)、《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9-23 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
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 号)。经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大
股东及其关联方核实并了解,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共同借款方式形成
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额初始本金为 37,215.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的本金余额为 5,262.50 万元;违规为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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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初始本金为 197,946.42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本金余额为
148,900.85 万元。上述违规担保和共同借款涉及的利息金额待结算时
确认。
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和资
金占用问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
订)》第 13.3.1 条(四)“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
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第 13.3.2 条的“向控
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
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
内解决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 条、第 13.3.2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特向投资者做如下
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 年 3 月 28 日开市;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开市时起停牌 1 天,将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星期四) 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71”;
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由“高升控股”变为“ST 高
升”;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督促资金占用方尽
快归还占用资金,并督促接受违规担保的关联方尽快清偿债务,通过
正常法律途径,力争妥善处理并尽快解除上述违规事项。同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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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认真落实内部控制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等内
部控制存在缺陷的环节,强化执行力度,杜绝有关违规行为的再次发
生,保证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秘办
电话:010-82602278
传真:010-8260262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8 号楼(绿地中心 A 座)
A 区 10 层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
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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