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9-04-01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19- 28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000971,证券简称:ST 高升)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29 日连续两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规定的幅度,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董事会关注、征询、自查并
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目前存在进展中的重大事项:2018 年 6 月 12 日,北京华麒
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麒通信”)已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华麒通信 99.997%
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华麒通信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尚需向刘凤琴等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合计 41,353.48 万元。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
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5 号)。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暂未发现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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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或预计
将要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进一步核实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
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
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主要风险提示
1、经公司向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并了解到,截至本公告日,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公司违规向实际
控制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大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为 5,262.50 万元
(共同借款本金),违规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担保余额为 148,900.85
万元(担保本金),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彻底解决上述事项前,公
司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暂未解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
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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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以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华麒通信股权的批复。2018 年 6
月 12 日,华麒通信 99.997%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上述拟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45,383.00 万元。因公司目前处于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存在配套融资无法实施的风险。
除上述外,公司还存在无法完成支付股权对价被交易对方起诉查
封的风险。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麒通信原股东
之一,以下简称“君丰基金”)向深圳中院申请了对公司和北京高升
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的诉前保全申请,深圳中院已对北京高数在晋中银
行的账户进行了冻结,冻结金额为 7,999 万元。
4、根据财务部初步估算,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约为-150,000 万元~-200,000 万元,其中,全资子公司吉林省
高升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预估计提商誉减值约 8~13 亿元;全资子
公司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预估计提商誉减值约 5~7 亿
元。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由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得出,具体财务数据
将在公司 2018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18 年度业
绩预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10 号)。
(二)经进一步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
平披露的情形。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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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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