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关于对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2019-04-27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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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高
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39 号)(以
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全面自查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并积极采取措施全部收回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资
金。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提出的责
令改正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学习,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全面自查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明
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形成了相应的整改方案。现将整改情况汇
报如下:
问题: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一、湖北监管局责令改正所涉问题原文描述
一是你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间,作为共同借款
人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向第三方借款,并将所得资金无偿拆借给大股
东关联方使用,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合计 2.85 亿元。
二是你公司于 2018 年 4 月将合计 1.82 亿元资金拆借给大股东关
联方使用,上述资金至今尚未归还,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
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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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董事长牵头,组织财务部、行政部、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对
关联交易、资金管理、印章管理和使用、合同管理等各个方面展开全
面检查。
1、公司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及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
行了检查,对以经营性资金占用代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大股东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垫付费用、“期间占用,期末返回”以及通过不
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等问题进行了检查。
2、公司对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合同、以及印章使用情况进行
了逐项检查,排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和共同借款等行为。
3、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防止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
机制,规范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防止公司关联方特别是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最大限度地保
障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不受损害。公司财务部和法务部将加强内控,
分别定期检查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杜绝大
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
4、公司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加强内
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经营和内部控制关键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
监察审计职能;充分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特别是独立董事对于
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权;建立公司内部分级授权管理模式并加强执
行,重大决策集体决策、分级审批。
5、公司将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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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进行学习,强
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制度
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整改责任人
本次整改责任人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预计完成时间
已经整改,今后持续规范运作。
五、整改落实情况
1、公司通过全面自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
民法院等公开渠道查询,除公司已披露的违规担保和以共同借款方式
形成的资金占用外,暂未发现违规担保或以共同借款方式形成的资金
占用。因公司核查手段有限,除非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知并提供
相关材料,公司无法保证是否仍存在大股东刻意隐瞒的违规担保或以
共同借款方式形成的资金占用。
2、201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韦振宇通知,韦振
宇通过委托付款将 1.82 亿元资金汇入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偿还了
上述资金占用 1.82 亿元。经公司财务部确认,上述款项已全额到账。
3、公司将密切关注违规担保和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进展
情况,并积极督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尽快向出借方清偿债务解除上市
公司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责任、连带担保责任。
4、2018 年 11 月 23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的议
案》,鉴于目前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为维护公司利益、合规管理和
使用印章,特制定《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对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合同章、董事会章、监事会章及财务章)及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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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支付进行有效管理和严格监督。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决定延长《印章、资金管理及监督临时方案(暂行)》有效期
至 2019 年 7 月 31 日。
通过此次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和不足,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加强
改进公司治理相关工作;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
习,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确保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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