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5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票代码:000971 股票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0-104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一)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2 月 14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
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8号IFC大厦
A座2002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岱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 表 20 人,代表 股份数量
402,838,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726%。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9,402,9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1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93,435,31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38%。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4 人,代表
股份 3,061,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1%。
2、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
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838,27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061,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438,87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009%;反对 39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91%;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02,438,87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009%;反对 399,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的 0.0991%;弃权 0 股。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科峰、罗彤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O 二 O 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