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9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1-20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
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
计准则。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1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
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
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
1 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 2 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
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
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 2 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
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
公司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测算,对 2021 年报表期初数据的
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并 母公司
项 目 调整前(2020
调整后(2021 调整前(2020 调整后(2021 年
年 12 月 31 重新计量 重新计量
年 1 月 1 日) 年 12 月 31 日) 1 月 1 日)
日)
资产
使用权资产 7,065.92 7,065.92 1,295.45 1,295.45
预付账款 -216.21 -216.21 -66.70 -66.70
资产总额 6,849.71 6,849.71 1,228.75 1,228.75
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
1,514.45 1,514.45 426.99 426.9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5,335.26 5,335.26 801.76 801.76
负债总额 6,849.71 6,849.71 1,228.75 1,228.75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上述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会增加本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
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
3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其他事项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
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