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高升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 公司解决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 项担保。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