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6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
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广大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