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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高升: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处置的公告2022-03-18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22-21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

实业(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实业”)管理人的《关于蓝鼎实业(湖北)

有限公司持有高升控股股票处置情况的告知函》及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仙桃法院”)(2021)鄂9004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蓝鼎实业破产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仙桃法院申请

破产重整。仙桃法院于2019年7月3日裁定受理蓝鼎实业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19

年7月8日指定蓝鼎实业清算组担任蓝鼎实业管理人。2021年2月22日仙桃法院裁

定终止蓝鼎实业重整程序,并宣告蓝鼎实业破产;2021年6月21日仙桃法院作出

(2021)鄂9004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蓝鼎实业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蓝鼎实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12月20日通过的《关于申请对蓝

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及资产处理的议案》,经质押权人多次申

请并报仙桃法院批准执行,管理人已对蓝鼎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

90,178,582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8.60%)分别于2021年7月19日、2021年8

月9日和2021年9月2日进行了三次公开整体拍卖,均因无人报名参拍而流拍。具

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7月22日、8月12日、8月17日、9月4日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

将被拍卖的公告》(2021-34号)、《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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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43号、2021-52号、2021-53号)、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第三次拍卖流拍的公告》(2021-59号)。

    二、股东股份处置的进展情况

    蓝鼎实业所持公司 9,000 万股股票的质押权人宁波保税区宇睿鑫通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睿鑫通”)向仙桃法院申请,要求将该质押

的 9,000 万股股票以第三次拍卖的起拍价每股 2.20 元总额 198,000,000 元抵偿宇

睿鑫通的部分担保优先债权,剩余未质押的 178,582 股股票以每股 2.20 元总额

392,880.40 元由宇睿鑫通现金出资购买。该方案经管理人同意并经蓝鼎实业第四

次债权人会议通过。仙桃法院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鄂

9004 破 1 号之一,依法裁定确认蓝鼎实业管理人以上述方式处置蓝鼎实业现持

有公司的 90,178,582 股股票。

    三、股东处置公司股票事项的影响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鼎实业持有公司 90,178,582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8.60%。如蓝鼎实业管理人处置蓝鼎实业所持公司股票的程序完

成,蓝鼎实业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第二大股东将发生变动。此次股权变

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

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

此次股权处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公司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将提醒相关方编制文件并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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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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