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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高升: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1年度

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

认可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本报告期              以通讯方   委托
独立董事                  现场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董              式参加次   出席
  姓名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事会次数                  数     次数
 陈国欣         8           0            7     0      1           否
  雷达          8           0            8     0      0           否
  赵亮          8           1            7     0      0           否
 田迎春         8           1            7     0      0           否

    2021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们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

议的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及弃权的情况,我

们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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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2021年度共出席了1次股东大会会议,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由独

立董事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形。

    二、从事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履职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内

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沟通内、外部审计机构,

定期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核查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委

员会审核与监督职能,有效控制了相关风险。

    (二)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战略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出售子公司上海高升数据系

统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出售上海高数100%股权系公

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有

利于公司增加投资收益,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金优势,提高公司价值,符合上

市公司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此次出售事项。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就公司相关事项我们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对外担保及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二)2021年8月23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上半年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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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1年12月21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上,对接受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及独立意见。

    (四)2021年12月28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上,对董事会

提出的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检查公司日常运作相关情况

    2021年度,我们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

层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电话、视频或面谈的方式,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情

况、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积极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掌握公司最新动态,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1年度,我们持续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

相关信息,让社会公众股股东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保障社会公众股东

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

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等方面,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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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们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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