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高升: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2022-11-22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请
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
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
意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明明、孙春红、边泓、刘京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