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慎调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因流动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借款,由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 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明明、孙春红、边泓、刘京建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