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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高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8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

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

严格履行监事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检查、监督的权限及职责。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 2022 年度共召开 8 次会议,详情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2 项议案。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1 项议案。

    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1 项议案。

    4、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11 项

定期报告相关议案。

    5、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 项议

案。

    6、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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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调整的议案》2 项议案。

    7、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 项议案。

    8、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1 项议案。

    二、监事会成员参加其他会议及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监事会成员列席 3 次股东大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

向大会提交了监事会工作报告,并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列席董事会会议,

听取了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等议案。

    (二)履职情况

    2022 年,监事会积极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对公司规范运作、合规经营、内

控建设、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监督,强化了对公司治理、

战略管理与投资、财务管理、风控合规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审查关注的其他事项

    2022 年,监事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监事会成员通过列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了解和掌

握公司经营、管理、投资等方面的情况,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

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查阅了报告期内召

开的三会会议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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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三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范、决策科学合理,

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

法,并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

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财务制度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与审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良

好,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

关规定执行,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由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私自使用公章,在未经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批准或授权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对原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原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的融资提供担保,导致公司出现违规担保及

资金占用事项,目前尚未解决完毕。监事会将监督公司积极整改,督促公司将剩

余的违规担保事项通过司法等途径尽快解决,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尽最大可能保障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监管机构和公司有关重大信息报送及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备案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报告期

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

门要求整改的情形,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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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公司现有

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

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有效执行,在公司经

营的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各项业务活动有序、

有效开展,确保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六)对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依法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

各项职责;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出台的相关政策,加强专业知识的培

训学习,提高监督水平;持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落实内控制度

的执行力,保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督促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各项内部审计工作,

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独立作用。

    监事会将继续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股权投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核查;恪尽职守,进一步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