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4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2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0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5103 公司会议 室 (五)会议主持人:杨海飞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9 人, 代表股份 1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4 888,831,9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8142%。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885,522,1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6473%。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309,799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1669%。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回购股份的方式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回购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3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 宜的议案;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4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4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同意 888,831,9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66,429,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一帆、于玥 (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泰资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4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