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资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11-01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5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并经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3 日、2018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00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
发行总股本的 1.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回购的股份将部分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对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剩余的
股份,以及如果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相对应的回购股份将在法定期限
内依法进行妥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
9: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
心 C 座 5103 银泰资源
联系人:李铮 金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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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8-075
电话:010-8517 1856
传真:010-6566 8256
邮箱:975@ytr.net.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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