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4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
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衍生品市场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能有效利用衍
生品市场的保值和对冲功能,合理降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产品和金属贸易
中由于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并获得大
宗商品交易的延伸收益;
2、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衍生品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套期保值业务
管理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3、该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独立董事:王亚平、崔劲、张达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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