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6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2: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 2108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石松山董事长
(6)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95,926,222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3.61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95,672,122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43.59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54,1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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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亦可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二)具体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695,672,1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5%;反对
2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5%;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兴辉、朱晓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2、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按有关规定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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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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