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17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9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3:00。
(3)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兴化东里 27 号一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宣瑞国先生
(7)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520,902,928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1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515,975,655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0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927,27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123%。
【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0 年 9 月 10
日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 公 司 回 购 专 户 股 份 数 =1,595,678,796-18,015,836=
1,577,662,960 股】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
了会议, 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902,9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666,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0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16,959,75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30%;反
对 3,943,17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7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722,95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5363%;反对
3,943,1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3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639,3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反
对 263,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02,5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74%;反对
26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2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李渔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0,625,72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8%;反
对 277,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2%;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388,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347%;反对
27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65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耿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鼎城、王华堃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
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全文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