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1-03-1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
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者“华铁股
份”)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济
南港通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青岛兆盈轨
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与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在筹划及实施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以保护全体股东的
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 2 月 25 日,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股票简称:华
铁股份,股票代码:000976)自 2021 年 2 月 26 日开市起停牌,并于 2021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该事项相关进展公告。
二、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上市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完成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递交和在线填报。上
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估值等中介机构,并与上
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各中介机构的保
密责任。
三、上市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
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
综上,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了严格规范的保密措施及保密
制度,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不正
当的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其一)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1 年 3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其二)
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2021 年 3 月 11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其三)
济南港通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