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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铁股份:上市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2021-03-1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华铁股份”)

拟向重庆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济南港通新旧动能转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

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

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

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签署之日,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一

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情况。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