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3-04-29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股份”)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大
华审字[2023]002259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董事
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加强调
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该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
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此表示
认可。
2、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
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将切实监督,并督促公司董事和管理层对所涉事项采
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