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18-12-10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18—08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度第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
名娄国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俞斌先生为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次提名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当选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为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拟提名娄国海先生、俞斌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根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娄国海先
生、俞斌先生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娄国海先生、俞斌先生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
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
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程序、任职资格、
选举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娄国海先生、俞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公司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娄国海先生、俞斌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八日
1、娄国海,男,1965 年 3 月出生,浙江省杭州市人,中国国籍,无境外居
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分
行计划处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营业中心副总经理、中国农业银
行杭州浙大支行行长,2013 年进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
司工作,先后任中间业务部高级经理,并购重组部高级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
任中国长城资产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现拟任公司董事。
娄国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五年未受
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俞斌:男,1978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职员、经理,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常
务副总经理。2017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现拟任公司董事。
俞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267,000 股;除担任黄山金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长、黄山金仕特种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
最近五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
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
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