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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众泰: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17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 *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0—044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7 月 1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0 年
7 月 16 日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 1 号永康众泰汽
车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浙勇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上以公
告的形式发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160,997,68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7.25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010,171,672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9.81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150,826,0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43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8,20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40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8,208,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048%。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16,684,6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7.5699%;反对 1,6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142,617,5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2.284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51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79.3446%;反对 1,69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554%;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16,651,6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7.5671%;反对 1,69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0%;弃
权 142,650,5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12.2869%。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78.9426%;反对1,69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554%;弃
权3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4020%。
    3、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10,396,0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7.0283%;
反对7,9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841%;弃权142,659,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2877%。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338%;反对7,94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521%;弃权
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141%。
    4、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16,741,2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7.5748%;反对 1,629,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04%;弃
权 142,626,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12.2848%。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56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0341%;反对 1,62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8538%;
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1121%。
    5、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010,429,072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87.0311%;反对 7,95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849%;弃
权 142,617,5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12.284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5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3.1358%;反对 7,95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64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60,028,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65%;
反对8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6%;弃权126,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9%。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239,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8.1891%;反对84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686%;弃权
12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23%。
    7、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59,387,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3%;
反对1,6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87%;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59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80.3837%;反对1,6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6163%;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159,387,48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8613%;反对 1,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87%;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59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0.3837%;反对 1,6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61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众泰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9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 全 文 刊 载 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上
(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晏维、方冰清
    张晏维律师、方冰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关
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股东提出临时提案
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