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8-31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7]1840 号文《关于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境内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6,948,35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相
关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43,309,398.14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共 计 人 民 币
356,690,601.86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7〕421 号《验资报
告》。
2017 年 11 月 21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
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本公司将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 356,690,601.86 元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东方亿圣向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
缴付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 66,670,000.00 元,同时由东方亿圣
对宁波邦奇增资 290,020,601.86 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中,本公司及
子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使用人民币 5,849.54 万元,累计使用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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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7.99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131.07 万元。尚未使
用募集资金余额与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监管账户的余额之间的
差异人民币 41.05 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及银行结算费用。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银亿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本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立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东方亿圣、宁波邦奇在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宁波外滩支行开立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
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及监管
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901020029000124361 活期 11.5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宁波市分行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
中国银行宁波外滩支行 388373686989 活期 0.86
有限公司
宁波邦奇自动变速
中国银行宁波外滩支行 403973705155 活期 13,159.74
箱有限公司
合 计 - - - 13,172.11
2017 年 11 月,本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独
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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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17 年 12 月,本公司、东方亿圣、宁波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市分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该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严格执行《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
募集资金的管理,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共使用人民币 5,849.54 万元,均使用于宁波邦奇年产
120 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建设,其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对照表》(附表 1)。
四、募集资金使用期后事项以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的说明
宁波邦奇年产 120 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 3 条 CVT 变速
箱总装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70,423.7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5,669.06
万元。
考虑到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具备
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和管理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
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较南京邦奇尚存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
实施风险,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新型升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变更为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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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3 号。
公司已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及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截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监管账户
余额为 11,959.68 万元,扣除应付未付项目尾款及预计开支 3,821.48 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8,138.20 万元将全部用于南京邦奇新建 1 条 CVT(VT5)
自动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2.82%。南京邦奇将
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立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与公司、监管账户开立银行、
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
况。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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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49.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537.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目(含部分变
投向 投资总额 (1) 入金额 入金额(2) (%)(3)=(2)/(1) 状态日期 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更)
宁波邦奇年产 120 万台变
无 35,669.06 35,669.06 5,849.54 22,537.99 63.19% 2019 年 11 月前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速箱总装项目
支付发行费用 无 4,330.94 4,330.94 0 4,330.94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40,000.00 40,000.00 5,849.54 26,868.9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13,821.33 万元,业经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
第 2500 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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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建设的新型升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变更为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
道 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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