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Punch Powertrain N.V.与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10-30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150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 Punch Powertrain N.V.与中车株洲电
机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框
架文件,交易双方具体合作内容和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8 年业绩无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后
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签订框架协议情况。
一、框架协议概述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Punch Powertrain
N.V.(以下简称“邦奇”)与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
洲电机”)就共同打造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达成合作意向,并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在湖南株洲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不构
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Punch Powertrain N.V.(中文名称“比利时邦奇动力总成”)
邦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总部位于比利时圣特雷登,是一家独立
的节能动力总成系统供应商,其不仅拥有超过 45 年开发和生产无级变速
器的丰富经验,且一直致力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总成和双离合变速器等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邦奇先后收购了专业新能源电子设备公
司法国 Apojee 公司和变速器工程技术公司德国 TEG 公司等,其后又与蔚
然(南京)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专业从事纯电动变速器等新能
源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目前,邦奇在比利时圣特雷登设有研发中心及
工厂,且在中国南京和宁波设有总装工厂,在致力于为中国自主品牌和其
他国家的主机厂供应变速箱产品的同时,已拥有混合动力及纯电驱动动力
总成系统等技术储备。
(二)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军军
注册资本:104,318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4 年 04 月 14 日
住所:株洲市石峰区田心高科技园内
经营范围:交通运输装备电机、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的产品及配
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和销售;风力发电机组、矿山和石油钻采炼制用防
爆电气机械产品和其它电气机械产品及相关配件的研究、开发、制造、销
售。
中车株洲电机是中国中车全资一级子公司,是中国轨道交通牵引电机
和变压器、风力发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的领军企业,拥有石油、矿
山、电力、冶金、商用空调等领域高效电机和特种变压器的专业研制及产
业化基地。同时,中车株洲电机在新能源汽车电机领域深耕细作,拥有超
过 14 年的新能源汽车电机研发经验,并拥有湖南省新能源汽车电机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目前产品覆盖新能源动客车、新能源物流车和新能源乘用
车三大领域。
中车株洲电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中车株洲电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与公司未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Punch Powertrain N.V.
乙方:中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一)合作宗旨及目标
甲乙双方将按照本框架协议约定,聚焦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领域,
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和能力,形成优势互补和产业链协同效应,致力于建
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共同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能源汽
车电驱动系统。
(二)合作内容
1、产品开发和验证
甲方已推向市场的成熟电驱动产品,双方可就有意向的具体项目展开
全面的技术对接,乙方采取逆向仿真的方式开发工程样机。开发的样机经
过相关试验验证后形成评估报告;经双方认可后,乙方可进入批量制造阶
段;除此之外,双方作为开发联合体对新能源电驱动市场、技术路线进行
深入研究,对相关适用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分析,经过论证并确定的
可能的联合开发项目,双方共同确定项目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案并开始开
发工程样机,共同对工程样机持续优化。同时识别不同的客户需求,使工
程样机形成系列产品。
2、市场开拓与应用
双方应利用自身资源优势为联合开发的电驱动总成产品开拓潜在客
户,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双方应共同完善和提升电驱动产品的性能,开拓
更广阔的市场,并通过双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商业应用创造有益的动力
总成解决方案。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在合作初期可按照供需模式建立业务合作关系,选择
EP1、EP3 纯电动及 48V 混合动力电机项目作为双方首度合作的切入点,
该阶段的重点工作是实现三个项目的量产,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2、在甲乙双方拟合资项目确立明确市场方向后,双方将进一步加深
合作关系,目标是成为高水平的新能源动力及总成企业,以高效低本的制
造为起点,逐步形成研发、制造、销售等全套体系。
3、在甲乙双方合作推动的新能源乘用车电驱动市场获得较大发展
后,甲乙双方可进一步探讨和实施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持续扩大
市场领域,打造更具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链条。
4、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特别协议应具体说明其合作细节,并且
在合作过程中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和法规。任何一方均无权在未经另一方事
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为另一方做出任何承诺。要通过决议、做出决定或采
取其他行动必须事先经过双方一致批准。
(四)期限
本协议将在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壹年,有效期满经双方同意
后可予以展期。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随着新能源汽车在国内外的迅猛发展,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市场
已呈现持续增长态势。中车株洲电机作为中国中车旗下专业电机研制企
业,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底蕴和丰富的应用业绩;邦
奇则在乘用车变速箱领域及国内市场资源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通过本次
合作,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领域获得更大的
发展,实现合作共赢。今后,双方还将在生产制造等方面继续增进合作关
系,进一步提升邦奇技术优势和核心竞争力,加速邦奇新能源项目的落地,
巩固邦奇行业地位和品牌影响力,从而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2、本次协议的签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有利于公司未来业绩
的提升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及价值体现。
五、风险提示
本框架协议属于合作双方意向性、框架性约定,后期是否能够签订正
式的项目协议或合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框架协议的签订对公司 2018 年业绩无影响。公司将根据协议后续
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监高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动。
2、在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
公司实际控制人熊续强先生、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
动人熊基凯先生承诺:本次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
次重组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上述承诺股份锁定期为
本次重组完成后即 2017 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9 日,涉及锁定股
份数量为 1,736,922,5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3.12%。上述股份
将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锁定期届满。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减持公司股
份的可能性。
七、备查文件
1、《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