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13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8-17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定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64),并就召开 2018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事宜再次于 2018 年 12 月 6 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刊载了提示性公
告。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1 日-2018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 132 号银亿外滩大厦 6 楼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熊续强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 和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6 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3,067,151,01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6.145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10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3,067,001,318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76.142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共有 6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49,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
数的 0.003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162,71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10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013,011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996%;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49,7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03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
表决意见
有效表决权股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子公司为金茂投
提案 1 资管理(上海)有限公 3,067,151,018 3,067,004,618 99.9952% 146,400 0.0048% 0 0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意见
有效表决权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子公司为金茂
提案 1 投资管理(上海)有限 4,162,711 4,016,311 96.4831% 146,400 3.5169% 0 0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沈粤、尚斯佳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3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