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公司债券2018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12-17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银亿股份
债券简称: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
债券代码:112308.SZ、112404.SZ、112412.SZ、112433.SZ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 573 号八楼)
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重 要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银亿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
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新《营业执照》,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
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存续期内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 号”文核准,银亿房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
银亿 01”、债券代码:112308)的发行,发行金额 3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5 银
亿 01 尚在存续期内。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银
亿 04”、债券代码:112404)的发行,发行金额 7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 银亿
04 尚在存续期内。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 银
亿 05”、债券代码:112412)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 银亿
05 尚在存续期内。
2016 年 8 月 19 日-2016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 银亿
07”、债券代码:112433)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16 银亿 07
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中诚信证评关于下调银亿股份有限
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
公告》(信评委公告[2018]134 号),中诚信证评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决定将银亿
股份的主体评级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将“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
亿 05”和“16 银亿 07”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并将公司主体及上述
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中诚信证评认为,公司三
季度整理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均有所减弱、子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控股
股东银亿控股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被动减持,上述事项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
的后续再融资能力,加大了公司的流动性压力以及债券本息偿付压力。下调具体
原因详见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
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招商证券作为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关注发行人本次事件的进展情况,
同时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上述事项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18 1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