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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亿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01-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
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次
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
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
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3、如进行参会登记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未超过本期未
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召集人可就此发出补充会议通知,延
期至参会登记人数所持未偿还债券面值达到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二分之一后召
开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另行公告会议的召开日期。

    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
的新《营业执照》,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的
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因此,本通知中所有“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与“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同等含义。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就召集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 号”文核准,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银亿股份”)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 银亿 01”、
债券代码:112308)的发行,发行金额 3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
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通知出具日,公司未能按时
足额兑付“15 银亿 01”2018 年回售本金,“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已通过持有人会
议加速到期表决。

    (二)会议召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2 月 14 日(星期四)15:30-17:00。

    (四)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7 层招商证
券。

    (五)会议召开形式:通讯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传真或者
邮寄表决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六)会议拟审议议案: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参见附件一。

    (七)表决方式:通讯投票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
债券持有人应于会议召开日 2019 年 2 月 14 日 17:00 前将表决票(参见附件二)以
扫 描 件 形 式 通 过 电 子 邮 件 发 送 至 招 商 证 券 指 定 邮 箱
dengcq@cmschina.com.cn/changzhaoxiang@cmschina.com.cn,纸质原件邮寄到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寄送地址如下,收件人:常曌翔;联系方式:010-60840870;收件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7 层招商证券。

    (八)债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31(星期四)(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结束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如该
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九)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15 银亿 01”未偿还的债券持有
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如果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担保人、持有发行人 10%以上股份的发行人股东或
发行人、担保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企业,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可以出席该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并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其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在计算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有表决权的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总额。
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

    2、发行人

    3、主承销商

    4、受托管理人

    5、发行人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
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见证意见。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参会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 17:00
之前将参会回执(参见附件四)以及相关证明文件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至招商证券指定邮箱 dengcq@cmschina.com.cn/changzhaoxiang@cmschina.com.cn,
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参会回执及证明文件纸质原件邮寄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联系人处,寄送地址如下,收件人:常曌翔;联系方式:010-60840870;收
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7 层招商证券。债券持有人在
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会议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
表决权。

    (二)证明文件

    1、持有人为企业法人或者非企业法人组织:

    (1)债券持有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者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还需提供:

    (4)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持有人为自然人:

    (1)债券持有人表决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

    (2)持有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有人亲笔签字);

    (3)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或者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持有人亲笔签
字)。

    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还需提供:

    (4)授权委托书(如需)(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三);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代理人亲笔签字);

    3、如债券持有人是证券投资产品的,资产管理人应在其出具的所有文件中注明
证券投资产品名称。

    (三)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会务负责人、联系人:卢小桃、董尧、常曌翔、邓楚乔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金融街中心北楼 7 层

    电话:010-60840870

    传真:010-57601990

    邮箱:dengcq@cmschina.com.cn/changzhaoxiang@cmschina.com.cn

    三、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通过邮件表决票方式。表
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二)。表决票原件请于会议结束后邮寄至登记地址一栏。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
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每一张“15 银亿 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须经超过本期公司债券总额 50%有表决权的债
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15 银亿 01”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
和约束力。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
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会议召集人招商证券将在决议之日后
次一交易日内将决议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或证券交易所公告。公司董事会负责
执行会议决议。

    四、议案来源

    (一)发行人提出的议案
   招商证券收悉发行人发出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15 银亿 01”等
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函”的邮件,发行人提出审议的议案如
下:

   议案 1:《关于同意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 银亿 01”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提供增信措施并
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及发行人全部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特此通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1   24 年月日
附件一: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同意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 银亿 01”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关于同意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 银亿 01”

                            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

    鉴于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等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等为
“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
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为“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提供增
信措施的财产清单的议案》获债券持有人表决通过,根据会议决议,发行人已于会
议召开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披露了增信措施的财产清
单。

    经梳理,公司拟将对舟山项目公司 8.33%(对应 17%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股权
及全部债权投入、沈阳项目公司 50%的股权及全部债权投入、象山项目公司 100%
股权以及上述项目的全部收益用于 18 亿公司债的质押增信。三项目合计投入 18.54
亿(以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账面价值计量),加之质押阶段的预期收益,可足够覆
盖“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的本金及利息。前
述质押增信将按照各期债券占全部 18 亿公司债券的比例分别质押给“15 银亿 01”、
“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任一张债券享有等额的质押额度和
权利,投资人根据所持债券张数享有对应的质押权。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发行人将积极落实增信措施,并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签订《质押担保协议》并办理完成抵质押登记手续。

    发行人保证提供增信抵质押的股权、应收账款债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担
保或第三人权利等瑕疵,如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第三人权利等瑕疵的,发行
人应另行提供对应金额的其他抵押、质押担保物。

    债券持有人同意授权受托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质押担保
协议》和《债券偿付和解协议》;《质押担保协议》履行期间,因触发协议约定质押
权行使或质押物处置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持有人会议形式授权受托管理人根
据《质押担保协议》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行使抵质押权,发行人及
质押人(发行人子公司)不得于任何法律程序中提出异议。

    本议案于 5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表决通过,且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达
成债券偿付和解协议时生效。

    以上议案,请“15 银亿 01”债券持有人予以审议。
    议案 2:《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提供增信措施并
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提供增信措施并提
                    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议案


    鉴于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等四只债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关于要求发行人及其关联方等为
“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债券提供增信措施的
议案》、《关于要求发行人披露为“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提供增
信措施的财产清单的议案》获债券持有人表决通过,根据会议决议,发行人已于会
议召开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披露了增信措施的财产清
单。

    经梳理,公司拟将对舟山项目公司 8.33%(对应 17%的全部股东权益)的股权
及全部债权投入、沈阳项目公司 50%的股权及全部债权投入、象山项目公司 100%
股权以及上述项目的全部收益用于 18 亿公司债的质押增信。三项目合计投入 18.54
亿(以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账面价值计量),加之质押阶段的预期收益,可足够覆
盖“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的本金及利息。前
述质押增信将按照各期债券占全部 18 亿公司债券的比例分别质押给“15 银亿 01”、
“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任一张债券享有等额的质押额度和
权利,投资人根据所持债券张数享有对应的质押权。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第 10.4 项的约定:如果本协议
下的违约事件发生且一直持续五个连续工作日仍未解除,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未偿
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
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在宣布加
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以下救济措施,单独
或合并持有本期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豁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①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和顾问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②所有迟付的利息及罚
息;③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④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迟延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
复利;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基于《关于宣布“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债券及“16 银亿 04”、“16 银亿 05”
和“16 银亿 07”全部债券加速到期的议案》已获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表决通
过,为保障“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和“16 银亿 07”债券本金
和利息的兑付,发行人愿意以上述财产清单中项目公司的股权、债权投入用于本次
18 亿公司债的质押增信,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的加速
到期,继续持有债券到期。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发行人将积极落实增信措施,并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25 个交易日内签订《质押担保协议》并办理完成抵质押登记手续。

    发行人保证提供增信抵质押的股权、应收账款债权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担
保或第三人权利等瑕疵,如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第三人权利等瑕疵的,发行
人应另行提供对应金额的其他抵押、质押担保物。

    债券持有人同意授权受托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质押担保
协议》;若因发行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质押担保协议》及抵质押登记手续的,
本议案自动失效,本期债券自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宣布加速到期议案通
过之日到期应付。《质押担保协议》履行期间,因触发协议约定质押权行使或质押物
处置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持有人会议形式授权受托管理人根据《质押担保协
议》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行使抵质押权,发行人及质押人(发行人
子公司)不得于任何法律程序中提出异议。

    以上议案,请“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债券持有人予以审议。
附件二:表决票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15 银亿 01 回售部分,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张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关于同意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为“15 银亿 01”提供增信措施的议

               案》



    □15 银亿 01 未回售部分,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张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关于同意发行人及其关联方

 为“15 银亿 01”提供增信措施的议

               案》

  议案 2:《关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为

“15 银亿 01”未回售部分提供增信措

 施并提请债券持有人取消加速到期的

              议案》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同一
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15 银亿 01”回售部分债券投资者仅对议案 1 有投票权,“15 银亿 01”未回
售部分债券投资者对议案 1 和 2 有投票权。议案 2 经超过持有“15 银亿 01”未回售
部分未偿还债券总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对“15 银亿 01”
未回售部分债券持有人生效。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9 年 2 月 14 日
召开的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
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二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如需)中全部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法人债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附件四:参会回执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四只债券 2019 年
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证券名称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债券张数

       15银亿01
                         (如涉及多个证券账户,请
                               自行添加)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2019 年__月__日

    (本回执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本回执原件请于会议当日交于签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