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2-19
股票简称: 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026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亿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冻结股数占
股东 冻结股数 冻结执行
大股东及一 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公司股份总
名称 (股) 人名称
致行动人 数的比例(%)
银亿 716,303,4 2019 年 2 月 2022 年 2 上海金融
是 17.78
控股 13 14 日 月 13 日 法院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原因
银亿控股与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债务纠纷(涉及债务本金
3,500 万元)。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银亿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807,134,84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04%,其中: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 711,353,4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66%,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8.13%;累计
被司法冻结股份数为 716,303,4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78%,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8.75%。
四、其他说明
1、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的法人主体,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
财务以及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因此,本次银亿控股所持公司股
份被司法冻结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运行和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银亿控股正在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债务展期、追加保证金或
抵押物等措施防范该等股份经司法程序被处置的风险。
3、本次股份冻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