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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亿股份:公司债券2019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0981                                         证券简称:银亿股份

债券简称:15 银亿 01、16 银亿 04、16 银亿 05、16 银亿 07

债券代码:112308.SZ、112404.SZ、112412.SZ、112433.SZ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张苏滩 573 号八楼)




 公司债券 2019 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一九年三月
                              重 要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银亿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以及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招商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
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领取了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新《营业执照》,由“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公司名称变更前以“银亿房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名义开展的合作继续有效,债权债务关系、签署的合同不受名称变更
的影响,仍将按约定的内容履行。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存续期内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98 号”文核准,银亿房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8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5
银亿 01”、债券代码:112308)的发行,发行金额 3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公司未
能按时足额兑付“15 银亿 01”2018 年回售本金,未回售部分已通过持有人会议
加速到期表决。

    2016 年 6 月 21 日至 2016 年 6 月 2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银
亿 04”、债券代码:112404)的发行,发行金额 7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该期债券
已通过持有人会议加速到期表决。

    2016 年 7 月 11 日至 2016 年 7 月 1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6 银
亿 05”、债券代码:112412)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
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该期债券
已通过持有人会议豁免加速到期。

    2016 年 8 月 19 日-2016 年 8 月 22 日,发行人完成“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16 银亿
07”、债券代码:112433)的发行,发行金额 4 亿元,发行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该期债券已
通过持有人会议豁免加速到期。

    二、重大事项

    (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2019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
被动减持进展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的通知,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20
日收盘,银亿控股的银河证券信用账户被动减持数量累计已达 20,726,963 股,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被动减持
数量已过半。
    本次减持前,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2,962,537,486 股(其
中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6,302,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55%。本次减持
后,银亿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 2,941,810,523 股(其中信用账户
持有公司股份 85,575,5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03%。
    根据该公告,截至 2019 年 3 月 21 日,本次股份被动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原文(公告编号:2019-042)。
    (二)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9 年 3 月 28日,发行人披露《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
展公告》,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宁波中院关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对与公司的三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件的《民事裁
定书》及《查封、扣押、冻结通知书》,宁波中院已根据兴证资管的申请对发行
人名下部分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经发行人核实后,具体情况如下:
    1、冻结发行人持有的川山甲(证券代码:836361,股份性质:新三板流通
A 股)139,054,545 股股份,所冻结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2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0 日止。
    2、冻结发行人持有的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公司)股权(出
资额 10,000 万元),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
止。
    3、冻结发行人持有的捷玛计算机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7.75%股
权(出资额 208.80 万元),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止。
    4、冻结发行人持有的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出资额
42,405 万元),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3 月 25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24 日止。
    截至 2019 年 3 月 27 日,发行人作为原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 15 笔,
涉及金额 45,982,046.59 元,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小额诉讼案件共计 11 笔,涉
及金额 43,215,076.60 元。前述案件主要系房地产业务相关的买卖 合同、租赁合
同常规纠纷。

    根据该公告,目前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
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原文(公告编号:2019-04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
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招商证券作为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关注发行人本次事件的进展情况,
同时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上述事项提示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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